智能工程学院关于公开招聘青年教师专职辅导员、班主任的通知

全体教师:

  为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践行“用最优秀的人培养更优秀的人”和“育人育己”工作理念,根据我院学生工作需求,按照《中山大学青年教师专职辅导员选聘与管理办法》(中大党发〔2021〕14号)和《中山大学班主任管理办法》(中大党发〔2021〕13号)文件精神,学院将从专任教师中选聘青年教师专职辅导员1名,班主任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要求及人数

  1. 选聘青年教师专职辅导员1人。主要负责学生辅导工作并协助指导智能科技协会、第二课堂。

  2. 选聘班主任若干名,负责本科班级。

  二、选聘条件

  严格按照学校遴选条件选聘,详见附件3、附件4。

  1. 青年教师专职辅导员政治面貌应为党员;

  2. 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

  3. 德才兼备、乐于奉献、潜心教书育人、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 原则上应具备相关学科专业背景和较强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能力;

  5. 能较好地处理本职工作与学生工作的关系,辅导员可在岗工作时间至少到2025年7月(2023年4月-2025年7月)。班主任可在岗工作时间至少到所带班级毕业。

  三、选聘程序

  1. 符合条件的教师,将个人简历、《中山大学辅导员岗位自荐(推荐)表》(见附件1)或《班主任选聘报名表》(见附件2)等材料电子版,于2023年4月3日前提交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人:张功宝,邮箱:zhanggb5@mail.sysu.edu.cn;

  2. 学院党委组织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和考察遴选。学院党委考察确定初审名单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讨论通过后将拟选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3. 学院将经公示无异议的拟选聘人员名单以及相关材料上报学校批准;

  4. 任职时间以学校批准时间为准,学校批准后被聘用人员经培训和试用期(3个月)考察合格后正式上岗。

  四、主要任务与具体职责

  详见附件3和附件4。

   

  附件:

  1. 中山大学辅导员岗位自荐(推荐)表

  2. 班主任选聘报名表

  3. 中共中山大学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山大学青年教师专职辅导员选聘与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大党发〔2021〕14号)

  4. 中共中山大学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山大学班主任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大党发〔2021〕13号)

   

        智能工程学院  

                                       2023年03月27日 

  (联系人:张功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