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校区学生就医及医疗费用报销指引

按照学校属地管理原则,深圳校区学生参加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根据深圳市医保局相关规定、学校相关政策及工作安排,现将参保、缴费及就医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医保年度
(一)广州医保过渡期:搬迁日至8月31日(仅限广州校区搬迁至深圳校区的学生);
(二)深圳医保期: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
二、医保费用
(一)深圳市医保费416.02元/人•医保年度。
(二)学校财务处于8下旬至9月初统一划扣医保费。扣费成功的学生数据上传到深圳市网办系统进行参保;扣费不成功的学生,则暂停参保,不享受医保待遇。如需中途参保,请于每月20日前联系公医办进行参保申请并自行登录中山大学收费平台(http://pay.sysu.edu.cn)完成网上缴纳医保费手续,医保局扣费成功次月开始享受医保待遇。未缴纳医保费者,则视为放弃参加学生医保,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全额自付,同时需提交《不参保确认书》至公医办。
三、申领深圳市社保卡
9月下旬经深圳市网办系统审核,确认参保成功的学生,请自行到深圳市12家社会保障卡合作银行申领社保卡。
1.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数码照片回执、身份证(港澳台通行证)原件和复印件。

 

 

四、绑定深圳市一家社康中心作为门诊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深圳校区门诊部为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深圳校区社区健康服务站)
1.新参保学生:首次选择社康中心,即时能够到社康中心就医并享受医保待遇;
2.续保学生以及需变更社康中心选点的学生:每月20日(含当日)前绑定更改并缴费成功的,在选定后的次月生效;
3.绑定社康后1个月内不得变动;
4.选点办理流程:

 

 

五、就医及医疗费用报销
(一)广州医保过渡期(搬迁日至8月31日,仅限广州校区搬迁至深圳校区的学生)
1.门诊费用
学生携带校园卡到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深圳校区社区健康服务站(以下简称“深圳校区社康站”)就诊,诊治完毕后,自费结算医疗费用,凭就诊门诊病历、正式的医疗收费票据、门诊费用清单和校园卡,于2020年12月31日前向学生原广州校区所在校园门诊部申请零星报销。
2.住院费用
学生因病需住院可选择广州市或深圳市医保定点医院,须提前申请异地就医备案(可下图二维码进行申请),审批通过后,出示广州社保卡办理入院手续,出院时直接通过系统结算,个人只需缴纳应缴部分费用。如异地备案办理失败,于医保年度内到学校公医办开具相关证明后到广州市医疗保险中心申请零星报销。

 

(二)深圳医保期(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
1.门诊费用
(1)9月1日至未领取深圳市社保卡且未定点成功就医时:
因病到深圳校区社康站就医,先自费结算,保留医疗费用发票和费用清单,并在社康站进行登记备案。待结算系统开通并领取社保卡定点后,中山七院医保办将统一通知学生进行补刷卡记账。报销材料:社保卡、医疗费用发票和费用清单。
(2)成功领取深圳市社保卡并定点成功后:
学生因病需门诊治疗或经转诊到中山七院,携带深圳市社保卡到深圳校区社康站就诊,诊治完毕后直接通过系统结算,个人只需缴纳应缴部分费用。
2.住院费用
(1)学生因病需住院可选择深圳市医保定点医院就医,办理入院手续时须出示深圳市社保卡,出院时直接通过系统结算,个人只需缴纳应缴部分费用。
(2)未领取深圳市社保卡前,可在医院先行支付一定住院押金(以医院规定为准,待社保卡申领成功后,再到医院进行结算。
注意:从2020年9月1日起,须按照深圳市及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就医,具体流程及报销规定,请登录中山大学学生医保信息网(http://xsybw.sysu.edu.cn)→医保知识宣传→中山大学广州校区(深圳校区)学生医保政策宣传进行查询。 

 

如果不解,请在工作日给公医办打电话:020-84114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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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