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工程学院关于2026年拟录取考生注意事项

各位考生:

      被我院拟录取的考生,需按以下工作方案完成相关工作:

一、复审

  拟录取的推免生应完成大学本科阶段的学业,并按期毕业,拟录取后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1. 未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2. 本科最后一学年课程成绩出现不及格记录;

  3. 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受到处分;

  4. 政治表现不合格,体检不合格;

  5. 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资格或取得毕业资格但未获得学士学位。

  已录取的推免生,应在入学报到当日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提供给我校录取单位进行核查,若在入学报到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入学资格。

二、注意事项及体检

  1. 我校不接收未按国家有关规定完成履约责任(含违约)的“农村订单定向生”“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生”等考生申请,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2. 确认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推免生完成确认后不可变更录取志愿,不得撤销待录取

  3. 确认录取的直博生仍须按照我校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的规定,进行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请拟录取为直博生的同学11月份左右留意我校和我院研究生院招生模块发出的博士报名通知。

  4. 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需要完成体检。为方便学生,推免生可自行在其本科高校门诊部或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使用该体检单位的体检表,体检内容涵盖我校体检表包含的内容即可。生源是中山大学的考生,请使用附件的体检表,自行到相关校区(校园)门诊部体检,体检时需使用我校专用体检表(见附件1)。请全部考生在10月20日前将体检表寄(或送)至我院。    

  对已获得我校2026年推免生(含直博生)拟录取资格的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签署《中山大学推免生(含直博生)就读承诺书》(附件2),未签订承诺书的推免生不能列入拟录取名单。承诺书和体检表时一起邮寄(或送)到我院。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755-23260067
  联系邮箱:yjling@mail.sysu.edu.cn
  联系地址:深圳市光明区中山大学深圳校区工学园1栋406办公室

 

中山大学智能工程学院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