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智能工程学院关于2021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工作要求,结合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际情况,我校初试环节为申请材料审核,复试环节通过网络远程面试的形式实施。
我院要求考生按以下清单和顺序提交申请材料:
(1)2021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报名信息确认表;
(2)个人简历;
(3)专家推荐信;
(4)2021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博士、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5)前一学习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1年应届毕业生若暂未获得相关证书,请先提供有效证明。考生在2021年9月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或硕士学位证,否则录取资格无效。),凡于境外获得的文凭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6)高等教育阶段的学历教育成绩单;
(7)前一学习阶段的学位论文全文(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交论文摘要和主要内容);
(8)可以证明考生学术能力、外语水平及综合素质的代表性成果(如专利、学术论文等)、获奖证书、外语等级考试证书、相关证明材料等;
上述材料,以电子文档形式提交,将每一份材料按以上顺序编号重命名后放到一个文件夹中,压缩后发送至联系人邮箱,邮件主题为“XXX港澳台考生申请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4月2日10:00前,逾期未交者视为放弃。以上材料的原件由考生留存,待正式录取后提交原件给学院检查。我院收到考生提交的电子版材料后将对材料进行审核,审核不通过者将取消复试资格。审核结果将于2021年4月2日17:00前公布在学院官方网站,请考生留意通知。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0-39332151
联系邮箱:yjling@mail.sysu.edu.cn
办公室地址:广州市大学城中山大学工学院大楼B402办公室
中山大学智能工程学院
2021年3月30日